一、配偶死亡后遗产继承顺序及份额是怎样的
配偶死亡后,遗产继承顺序如下: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份额方面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二、配偶死亡后非法定继承人能参与遗产分配吗
非法定继承人在特定情形下能参与配偶死亡后的遗产分配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比如,若存在与被继承人长期共同生活,在日常生活照料、经济支持等方面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非法定继承人,法院会综合考虑扶养情况,分给其适当遗产。
此外,若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,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,那么非法定继承人可依据这些法律文件获得遗产。所以,非法定继承人虽不在法定继承顺序内,但符合上
三、配偶死亡后债务清偿在法律上如何界定
配偶死亡后债务清偿需区分债务性质:
夫妻共同债务:依据《民法典》,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所负债务,以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,属夫妻共同债务。配偶死亡后,生存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比如为家庭购房所欠贷款,另一方要继续偿还。
个人债务:若债务是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,一般属个人债务。用其个人遗产清偿,遗产包括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中其份额。若遗产被继承人分割,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;放弃继承的,对债务可不承担清偿责任。例如一方赌博所欠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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