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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外遇调查取证:遗嘱笔录范本怎样
发布时间:2023-06-21 01:51:31浏览次数:104
遗嘱笔录范本怎样 遗嘱笔录往往是通过第三人的形式对遗嘱的一种书面记录,具有一定的证明力。遗产纠纷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,其中遗嘱对遗产的分割有决定性作用。遗嘱笔录作为记录了时间地点人物的书面材料,经常在法庭被用来举证。那么遗嘱笔录范本怎样?下面由诉宁网小编为您解答。  一、遗嘱笔录范本怎样 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,除见证人、翻译人员外,其他人员一般不应在场。公证人员要对立遗嘱人的谈话按《公证程序规则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作好笔录,笔录的主要内容是:  1、立遗嘱人的身体状况、精神状况。如果立遗嘱人系老年人,间歇性精神病人、危重病人,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、反应能力;  2、立遗嘱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;  3、立遗嘱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立嘱人个人所有,这些财产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,或者已设立过担保,或者已被查封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;  4、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、地点、过程,是自书还是代书,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,有无修改、补充,对遗产的处分是否有条件;  5、立遗嘱人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、盖章或者手印是否是本人所为;  6、立遗嘱人未提供遗嘱草稿的,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意思的表示;  7、立遗嘱人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,如果指定,应详细记录指定人的基本情况;  8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。笔录做好后,应向立遗嘱人面读或交遗嘱人阅读,立遗嘱人无异议,立遗嘱人、公证人员、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。  二、遗嘱的基本法律特征  1、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,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 2、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。  3、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4、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。代书遗嘱,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,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  三、遗嘱的变更 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、更改。“变更”包括“补充”“部分撤销”。 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,由于主客观原因,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,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。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,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、程序进行,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互抵触的,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。  以上便诉宁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遗嘱笔录范本怎样的相关知识。遗嘱笔录范本往往记录一整段的信息,且具备明确、清晰的叙述。在我们的生活中,我们要了解遗嘱的基本特征以及遗嘱变更,这些都影响着遗嘱笔录的作用、内容。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,欢迎咨询诉宁网专业律师。义乌市调查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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